在历史研究中聚财略,有一个广为人知的概念叫清承明制,意思是清朝的许多政治制度都沿袭自明朝,或是在明朝制度基础上发展演变而来。比如地方行政上的总督巡抚制、行省三司制,中央机构中的皇帝直辖六部、监察系统等。有趣的是,明清两朝的皇帝都住在紫禁城的同一片建筑群中,甚至连《大清律例》都是在《大明律》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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